关于洛阳万众吉利热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5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1执保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保全人洛阳万众吉利热电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供电业务收费权,主合同编号:中原银(集团)银团字2016第000143号,质押合同编号:中原银(集团)质字2016第000143-4号。
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保全人洛阳万众吉利热电有限公司享有向洛阳天润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收费权,主合同编号:中原银(集团)银团字2016第000143号,质押合同编号:中原银(集团)质字2016第000143-3号。
三、冻结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