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黎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0109063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625执6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山东黎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名下动产【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111号】,禁止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3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5日)。

查封由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11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