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50514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6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324执14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10吨双梁吊车4个、10吨单梁吊车2个、32吨吊车1个、室外L型偏挂龙门吊32吨吊车1个、30万吨加工量的方矩管生产设备全套1套、2500 千瓦变压器一台、160 千瓦变压器1台(电业局用户号:8674779071)。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6年4月13日至2028年4月12日)
三、查封期间,由被执行人管理、使用,但不能毁损、抵押、过户、赠与等设置权利负担,如需变卖,需经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许可并将价款交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存。(查封额度以本案未履行的法定义务为限)。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