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鑫汇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3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2执25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鑫汇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丰南区东兴街152号的设备(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物品清单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