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县华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80603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金执字第3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金乡县华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热压机1台;三层储板机3台;摆动加速皮带运输机1套;小车式装板机1套;翻板冷却机2套;卸板机1套;运输线2台;纤维料仓1套;连续式预压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