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金伟晖生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040203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0日收到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京03执恢3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金伟晖生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部分机器设备(详见2018年DY0939号最高额反担保合同及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7年4月10日。
查封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