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冠峰气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5411104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16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1803执104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川冠峰气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四川省雅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坐落:雅安市生态科技工业园区内)的动产(详见查封清单),查封期间不予办理上述动产的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查封期限两年,从2025年8月12日起至2027年8月11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