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万屹置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41151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1日收到的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812执515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冻结质权人为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出质人为淮安万屹置业有限公司,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编号为:25655339003238071899所对应的应收账款,限额800万元;
二、冻结期限两年,从2024年1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止;
三、查封冻结期内,登记用户不得办理与上述应收账款相关的质押登记和转让登记手续。
冻结由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