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旺禹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5日收到的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503执恢254、2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本溪市旺禹建材有限公司的如下财产:

1.颚式破碎机一台。2.锤式破碎机一台。

二、期限为二年,从2022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8日止。

查封由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