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韦联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60309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7日收到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0120执保9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重庆市韦联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存放在其厂内的1.(产品型号:J53-300SM,产品名称:3000KN)、2.(产品型号:J53-400E,产品名称:4000KN)、3.(产品型号:J53-630B,产品名称:6300千牛)双盘摩擦压力机各1台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2年(从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变卖、抵押、质押等手续,否侧承担法律责任。

查封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