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阳县星越纺织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100501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4日收到的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115执恢1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人济阳县星越纺织厂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1、清花机A076F一套;2、梳棉机A186F六台;3、井条机FA320AB两台;4、粗纱机XK1492一台;5、细纱机FA507A十六台;6、空压机一台;7、自络SMARO-NEW一台;8、村田MURATEC-NO.7-V一台;9、变压器160KV\A两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6年1月13日—2028年1月12日)。
查封由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