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津发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5210008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28日收到的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吉0203执保8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吉林市津发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沙河子乡育林村二组第1-6-321号的破碎机一台、龙门剪一台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