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和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803044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6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执446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和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记载于编号为30866577003947015636抵押登记证书项下编号为(广饶农商行)抵字2024年第1-036号的61台(件)动产(具体动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8月5日至2027年8月4日。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