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隆昌长安化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950307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2日收到的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1083执保7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四川省隆昌长安化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28754730210G)所有的287项机器设备(详情见查封清单),金额以2162441.19元为限。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7年9月14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