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顶佳生态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51602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7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207执2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唐山顶佳生态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上附着物(所有建筑物)。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