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鹰城集团平顶山鹰城世贸广场有限公司、河南鹰城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618027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7日收到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402执保2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河南鹰城集团平顶山鹰城世贸广场有限公司、河南鹰城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应收账款(河南鹰城集团平顶山鹰城世贸广场项目经营取得的全部收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证明编号为:02793968000338309773、02794080000338322997)予以冻结(限额179316203.35元)。

二、冻结期限三年,从2022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

查封由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