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新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71902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8执2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上海新洲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详见查封清单一)。

二、查封三年,自2025年5月7日至2028年5月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一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