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集县银业石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011012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13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桂0803执恢1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怀集县银业石料有限公司的财产(详见执行裁定书)。

二、公示的查封期限从2025年1月16日至2027年1月16日止。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执行裁定书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