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宏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倪某某、车某某、车某、倪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1004089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12日收到的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鄂1003执8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荆州市宏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倪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42**************55)、车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42**************46)、车某(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倪某(居民身份证号码:42**************21)机器设备(明细附后)。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