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某、河北瑞朗门窗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0602102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7日收到的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582执保10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张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13**************18)、河北瑞朗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846300元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

查封由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