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华毅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40200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1日收到的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鄂05执恢1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华毅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本次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3年5月8日到2025年5月7日止。

三、查封期间内,未经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上述机械设备、资产的租赁、抵押、转移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