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罡华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30341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4日收到的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闽0582执141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晋江市罡华服装织造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的38台机台设备(见2005闽晋工商押字第082号)。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8年4月13日止)。

三、期间不得办理转移过户、抵押、质押等手续。

查封由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05闽晋工商押字第08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