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071109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黑1086执91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时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3**************16)所有的四轮拖车两辆、四轮拖拉机两辆、三轮电动车一辆、三轮燃油车一辆、两轮燃油摩托车一辆。

二、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7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