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德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80808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17执854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菏泽德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6年5月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