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江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31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02执7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执行公告如下: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靖江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动产设备的查封,登记书编号:苏M4-2016-0013,苏M4-2015-0036,苏M4-2015-0033,苏M4-2015-0021,苏M4-2013-0001,苏M4-2011-0029,苏M4-2011-0027苏M4-2011-0016,苏M4-2011-0007。
该行为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