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金阁楼科技文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查封、冻结的财产不得出质、转让或抵押等。现根据 2019 年 11 月 2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京 01 民初 438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征信中心协助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事项公告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金阁楼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80号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B区2号厂房里所有设备。(详见清单)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1月20日至2022年 11月19日止。

查封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融资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事宜。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