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海昌置地休闲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802466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7日收到的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293民初46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大连海昌置地休闲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初始登记编号08325898000993712899,变更登记编号08325898000994343559)即经营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船运收入等)71918979.51元。
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8年5月15日。
冻结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