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鼎辉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31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791民初34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冻结被告北京鼎辉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第三人东莞市益田奥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处的应收账款216万元。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冻结期间,北京鼎辉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得转让该债权,不得有对该债权设置权利负担或其他妨碍保全的行为。

冻结由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