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沃县六盛合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9日收到的山西省曲沃县人民认院出具的“(2018)晋1021执26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曲沃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曲沃县六盛合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曲沃县史村镇南常火车站对面的机器设备等财产。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2021年3月22日——2024年3月21日。不得为上述财产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曲沃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