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东阿新华钎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204077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524执77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东阿新华钎具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一宗(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