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安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00905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0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郑执一字第51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安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信息采集GPS终端设备(型号LH-16S)约4.2万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7年6月22日止。
三、未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查封标的进行转移占有、使用、处分、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