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凤鸣冷板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9日收到的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0118执32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市凤呜冷板有限公司名下津西青动抵登字(2014)第0028号中的全部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转移、抵押、处分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