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新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301037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7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执3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新疆新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工业园区九龙路东侧、第五辅道北侧的日产2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配套5.0MW纯低温余热发电、年产2×20万吨石灰生产线。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4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