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邹平锦华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480400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2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691执64号之十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邹平锦华纺织有限公司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536号、(2014)第0539、(2014)第572号、(2015)第0176号、(2015)第0290号、(2015)第0485号、(2015)第0517号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536号、(2014)第0539、(2014)第572号、(2015)第0176号、(2015)第0290号、(2015)第0485号、(2015)第051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