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贵港泰德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6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0802执保2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广西贵港泰德纸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成品纸7707件(详见清单),查封价值以231210元为限。

二、查封期限为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止。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及设立权利负担等。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