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西姆莱斯石油铸钢管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281101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23日收到的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辽13执1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朝阳西姆莱斯石油铸钢管件有限公司(912113246866338565)价值60000000元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日期自2025年2月19日起至2027年2月18日止,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转让、过户等行为。
查封由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