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焦作市圣鸿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5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焦执字第00011-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焦作市圣鸿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焦作市博爱县高新农业示范园区厂区的机器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二、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