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博金特立体泊车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6日收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宁0381执恢214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宁夏博金特立体泊车设备有限公司的所有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止。

查封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