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阿县华涛钢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704092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524执9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东阿县华涛钢球有限公司名下冷镦机、光球机,登记证明编号:12352792001477785185,数量:168台套;网带式电阻炉、滚筒炉,登记证明编号:12371484001480052436,数量105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7年5月11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