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启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9日收到的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苏1324财保4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查封位于泗洪青阳机械产业园纬六路1号江苏启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财产、设备【1组砂处理控制柜(保全价值45万元)、1套落砂机(保全价值130.86万元)、1台再生机(保全价值57万元)、1台二级再生机(保全价值40万元)、1台三级再生机(保全价值29.73万元)、1台沸腾床(保全价值44.76万元)、1台砂湿调节器(保全价值36.4万元)、3个砂仓(保全价值50万元)、2个发送罐(保全价值6.25万元)、1个破碎机(保全价值40万元)、4台斗提机(保全价值20万元)】,合计保全标的额为500万元。
二、保全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
查封由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