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旅顺新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907017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23日收到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681执恢1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旅顺新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监控设备一套、叉车三辆、冷库及附属设备、传送带、拌料罐、清洗生产线一套、杀菌生产线一套、清洗生产线一套、煮设备一套、拌料罐10个、小冷库及附属设备一套。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8年4月21日止,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