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阳市奔月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10111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8日收到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311执113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阳市奔月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347台/套(详见设备清单)。
二、期限为2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7年5月15日止。
查封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