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安鑫门窗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40704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1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黑0523执恢4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宝清县安鑫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玻璃清洗干燥机一台、热压机一台、铝门窗双头切割锯一台、塑料门窗四位焊接机一台、塑料门窗玻璃压条机一台、F6-II型角钢法兰线形机一台、铝型材气动压力机一台、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台、塑料门窗四位(三位、二位)焊接机一台、塑料型材双轴自动水槽铣床一台、铝塑型材V型锯一台、塑料门窗三位焊接机一台、XMTD数显调节仪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2027年12月2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