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重冶阳逻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25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鄂01执317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武汉重冶阳逻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价值分别为174,978,671.51元、79,192,423.24元、128,580,270.51元、75,296,350元、861,900,929.21元的机械设备【具体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洲分局登记编号2013846、2013866、2014140、2014491、2014564动产抵押登记书及附页中所列设备为准】。

二、查封期限为一年,即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2年2月1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