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介休市嘉鑫煤化有限公司的 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919841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0日收到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0102执84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介休市嘉鑫煤化有限公司依据公担抵字第2015抵035号《抵押合同》、介抵登字(2015)第034号《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财产清单附件中晋永信评报字[2015]第040号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二、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期间,未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准许不得对上述财产办理转让、变更、抵押、变卖、拍卖等一切相关手续;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2022年9月27日——2025年9月26日)。
查封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财产清单附件中晋永信评报字[2015]第040号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注:编号为介抵登字(2015)第03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