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鑫集团(营口)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71105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3日收到的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804执保5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查封华鑫集团(营口)有限公司(曾用名: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UM9447B)持有的营口鸿亚实业有限公司(质押合同号码:ZHYYB2019ZGS028QZ)债权539,229,142.03元。查封期间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抵押、更名等以及设定他项权利。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7年7月10日止)。
查封由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