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州维多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891100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25日收到的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403执恢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德州维多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抵押财产机器设备(财产机器设备名称及型号详见抵押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财产机器设备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6年5月25日起到2028年5月24日)。
三、查封期间不得有损毁、转让、设定抵押、过户等一切变更手续。
查封由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