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绛县祥益工贸有限公司、新绛县飞翔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17日收到的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晋07执62号之十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新绛县祥益工贸有限公司、新绛县飞翔工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
二、查封期间,未经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为其办理抵押、变卖、变更等手续。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
查封由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