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曹开镛中医医院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441511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28日收到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津0101执保11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查封天津曹开镛中医医院名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证明编号:0869 5149 0010 3826 1585项下的机器设备(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