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大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6814089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15日收到的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921执89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因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四川大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名下抵押机器设备(详见拍卖裁定书)的所有权归买受人余某某所有,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四川大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名下抵押机器设备(详见拍卖裁定书)的全部查封。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余某某时起转移。

该解除查封由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拍卖裁定书附件

2026年10月